网络购物、快递送达,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如果你的快递丢了该如何维护自身权利?杜先生的两块名表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快递公司只愿意赔付5000元的保价款,双方协商无果闹上了法庭。来看报道。
杜先生家在黑龙江,2020年4月,杜先生把两块宝格丽快递到北京,交给梁先生维修。2020年11月,表修好了,梁先生准备通过快递,把修好的手表快递给杜先生。
办理快递手续时,梁先生交了25元保价费,给两块宝格丽做了5000元保价。并且选择了快递到付。
杜先生懵了,名表变白纸!手表为何会不翼而飞?杜先生拒收了快递,马上联系了快递公司。
收件员的证明视频可以证实杜先生确实寄出了两块手表,收件员进行了打包入库。
警方调取监控录像发现,在快递中转站, 这个邮件的外包装已经破损,中转站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这个异常的邮件。
杜先生的两块宝格丽价值11万多元。快递公司却只赔付5000元。杜先生将快递公司告上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要求全额赔偿自身损失。经审理,顺义法院一审驳回了杜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定快递公司赔付杜先生5000元保价款。
杜先生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庭审中,快递公司坚持认为,杜先生只进行了5000元的保价,公司只能按照保价条款进行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快递公司有保障快件安全的法定义务。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递较贵重物品。如果物品发生遗失,快递公司应按保价金额赔偿。但如果快件的毁损、灭失系因快递公司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则权利人主张的损失金额不应受到保价金额的限制,其有权按照保价金额或快件的实际价值择一高者要求快递公司赔偿。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快递公司赔偿杜先生财产损失8万元。法官告诉记者,本案审理的一个关键点在于杜先生快递的支付方式是到付。
法官告诉记者,此案具有警示作用,有利于督促快递公司加强管理,完善邮件运送、分拣等流程,保障快件安全,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郭晶
来源: 法治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