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丰科技(300419.SZ)10月2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和多名时任高管被罚,拟罚款金额合计680万元。
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10月29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20%。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拟被罚680万元
去年12月,浩丰科技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今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埃威航空电子有限公司、北京华航无线电测量研究所、中电科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中航空管系统装备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北京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浩丰科技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李继宏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三、对公司时任董事长高慷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四、对公司时任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申畅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
以上拟罚款金额合计达680万元。
刚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被通报批评
资料显示,浩丰科技成立于2005年,是一家IT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2015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是向大型客户提供从基础设施到业务应用的综合数字解决方案,业务主要聚焦在数字金融、大型企业数字化转型、数智安全、酒店传媒等业务领域。
今年前三季度,浩丰科技实现营收2.73亿元,同比下降34.49%;归母净利润为591万元,同比下降56.64%。截至9月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4.27万户。
截至10月25日收盘,浩丰科技每股报7.17元,下跌2.18%,最新市值为26亿元。今年以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21.5%。
就在本月初,公司因业绩预告披露不准被通报批评。
10月8日,深交所对浩丰科技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经查明浩丰科技及相关人员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4年1月30日,浩丰科技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0万元至1200万元。
2024年4月29日,浩丰科技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约-1.62亿元。浩丰科技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深交所依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4条、第12.6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分决定:一、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二、对北京浩丰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剑、总经理陈斌、时任财务总监张利萍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编辑卢祥勇 盖源源
校对陈柯名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自上市公司公告、每经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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