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院办表妹搬了新家,邀我去她家同庆。电梯门打开的一瞬间我都惊呆了,走廊上摆满了鞋柜、自行车和各种杂物,甚至还有一个大衣柜,让我误以为这是表妹家的超长入户:“好家伙,你这挺豪华啊,一梯一户,跟韩剧《顶楼》似的,电梯直通家里。”表妹白了我一眼说:“这都是我邻居家的,每天电梯一开门我就感觉回到了他家里。”然后带着我翻山越岭,这才来到走廊尽头,她的家门前。
span很多人第一次读懂远亲不如近邻,往往是在超爱占公摊的邻居身上,因为他堆放在楼道的杂物,总能给人一种家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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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于小红书@是不爱睡觉的大象啊如不是为了写文章收集资料,我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在公共区域还能这么干。阿萨的邻居便直接在公共走道上整出了一间洗衣房,阿萨抱怨说:“每天出门都得先经过他家的洗衣房,有一种我家也只是他家的一部分的感觉,而自己则像住在他家侧房里的佣人。”
图源于小红书@玲玲零零在过道隔出空间常常也是占用公摊的常规操作,加上一道门就能将部分过道据为己有,再将自家入户做到门外,算是把实用面积扩大到了门外的一亩三分地。《梦想改造家》看了沉默,开发商看了流泪。
原以为以上占用已经是无所不用其极,但最惊为天人的永远会是下一个。有一位网友便发现隔壁邻居在公共过道上隔出了一个房间,连床都安好了,轻松打造7平米小卧。邻居也不见外,专门整了全透明玻璃门,把自己整得像动物园里被参观的动物似的。“明明买的两室一厅,这一顿操作直接变成三室一厅,简直值回房价,妙哉妙哉。”
图源于小红书@运气王
真直接住楼道里来了
如果说用鞋子占公摊是接地气,那用红色隔断布可以说是接地府了。狗友小巴告诉我,前不久他家隔壁房子搬来了一位“神仙”邻居,在楼道里挂上了一块瘆人的红布,还安装上了散发出诡异红色的灯,以前每天上班都觉得像是去上坟,这下可好,更像了。
图源于小红书@MorMorphline事实上,关于公摊面积的使用,《民法典》明确规定了以入户门以外的公共部分和电梯,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某个业主不能私自占有。从消防安全方面,住宅楼道也是消防通道,任何人同样不能私自占用。因此占用公摊面积,往小了说是公德的沦丧,往大了说那就是违法了。
说多少次了!电动车不得上楼!然而现实中,遇上私占的恶邻,因为协调解决的过程漫长而煎熬,因为担心破坏邻里关系等等原因,大部分人往往有苦说不出,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当然也有人选择维护自己的权益,从物业投诉,打爆12315,到上报消防,甚至最后对簿公堂。
虽然如今天下人苦公摊面积已久,100平买的房子,实际到手也就只有80平左右,但在最早期,公摊的出现其实是为了让普通人也能买得起房。
资料显示,公摊面积的概念最早起源于中国香港。1952年之前,因为沿袭英国的售房模式,香港地区的房子只能按栋出售,整栋楼为一个完整的产权。有说香港地区如今仍习惯称“买楼”而不是“买房”,便源自于此。一买买一栋,这对普通人来说简直是天方夜谭,没人买楼也就没人盖楼,整个房地产市场效率低下,缺乏活力。
图源于小红书@洒奇于是一名叫吴多泰的商人想出了按层卖的法子,每一人买一层,就能“拼多多”出一栋楼来,但按层买房,普通人依然难以企及。到了1954年,霍英东以113万港币在尖沙咀买下了一块地,建成了如今的香槟大厦。在售卖香槟大厦时,霍英东开创了按户销售的模式,将每一户分割为一个产权,公共区域也由此出现。因此,香槟大厦与业主订立了“大厦公契”,按房屋面积分摊公共面积,不同面积的业主承担不同比例的产权和维护责任。之后香港各大地产商纷纷借鉴,掀起了一波盖房买房的热潮,普通香港人的居住质量也得以大大提升。
直到2013年,中国香港已全面废除公摊面积,要求新房销售必须按照实用面积标注。而内地关于取消公摊的呼声也日渐高涨,但现今仍在探索阶段。
图源于小红书@没刺不是玫瑰说回邻居占用公摊的问题,取消公摊就能杜绝此类行为么?我想未必。一方面,取消公摊,公共区域的建造成本或许会用另一种方式回到购房者身上,毕竟羊毛始终出在羊身上;另一方面,取消公摊或许可以让房屋的计价方式更为科学公开透明,但对于想要占用公共空间的有心者而言,取消公摊只是让他们少了一条理直气壮的占用理由,说到底这还是个人素质问题,看见门前有块空地,有人就是会想要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