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有正经的外贸生意,却利用手中大量的资金流做起了“地下钱庄”,以周某为首的团伙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非法换汇业务,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18日通报,周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以周某为首的团伙原本是做外贸生意的,平时有大宗商品交易且交易流水较大。周某等人利用自己手握大量资金流的优势,与境外人员相互勾结,迅速在境内外各组建起一个资金池,形成“地下钱庄”,通过“对敲”方式为境内、外客户提供非法换汇业务。
所谓“对敲”就是当境内有客户需要兑换外汇时,团伙成员便利用他们在境内开设的关联账户收取客户的人民币资金,随后,境外的资金池就将对应汇率的外币转账至客户指定的境外账户。境外客户想要换汇人民币到境内的,就在境外收外币,然后由境内的资金池支付相应的人民币。
经警方调查,该团伙隐蔽性强、资金交易量大,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符合汇兑型钱庄特征。在掌握充分证据后,今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海淀公安分局派员辗转全国多个省市,将该团伙成员全部抓获。
根据我国刑法及相关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均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记者了解,“地下钱庄”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破坏经济金融秩序,危害经济安全与稳定。同时,这一犯罪行为还为贪污受贿、贩毒赌博、电信诈骗等很多上游犯罪洗钱和提供转移资金服务,导致巨额赃款外流,追赃挽损困难,危害深远。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对“地下钱庄”要保持高度警惕,强化反洗钱意识,不出租出借身份证、银行卡,不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替陌生人提取现金,以免沦为洗钱犯罪的帮凶。如有正常外汇需求,通过正规渠道兑换外汇。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孙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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