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月1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一起来看——
近期将陆续推出一揽子有针对性财政增量政策举措。
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
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
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将翻倍。
一是加力支持地方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地方可以腾出更多精力和财力空间来促发展、保民生。
二是发行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提升这些银行抵御风险和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叠加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专项资金、税收政策等工具,支持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四是加大对重点群体的支持保障力度,国庆节前已向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下一步还将针对学生群体加大奖优助困力度,提升整体消费能力。
逆周期调节绝不仅仅是以上的四点,这四点是目前已经进入决策程序的政策,还有其他政策工具也正在研究中。比如中央财政还有较大的举债空间和赤字提升空间。
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化债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和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同时,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并限时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
第一,允许专项债券用于土地储备。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各地闲置未开发的土地相对较多,支持地方政府使用专项债券回收符合条件的闲置存量土地,确有需要的地区也可以用于新增的土地储备项目。这项政策,既可以调节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减少闲置土地,增强对土地供给的调控能力,又有利于缓解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和债务压力。
第二,支持收购存量房,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考虑到当前已建待售的住房相对较多,我们主要采取两项支持措施:一项是,用好专项债券来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另一项是,继续用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原来这个资金主要是用来支持以新建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现在我们对支持的方向作出优化调整,适当减少新建规模,支持地方更多通过消化存量房的方式来筹集保障性住房的房源。通过这两项措施,既可以消化存量商品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平衡,又可以优化保障房的供给,满足广大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第三,及时优化完善相关税收政策。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财政部正在抓紧研究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政策。下一步,还将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从奖优和助困两方面,分两步调整完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第一步,在2024年推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从每年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二是提高本专科生奖学金奖励标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从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是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从2024年秋季学期开始,平均资助标准从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是加大国家助学贷款支持力度。额度提高,将本专科生最高贷款额度从每生每年1.6万元提高到2万元,研究生从2万元提高到2.5万元;利率降低,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70个基点执行。
第二步,2025年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同时,还将提高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并扩大资助范围。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是本地区“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第一责任主体,要定期研究完善保障措施。各职能部门对本领域“三保”政策落实负主要责任,并与财政部门建立横向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增强地方财力。结合年度预算安排,持续加大中央对地方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今年利用债务结存限额,向地方下达了4000亿元的债务限额,用于补充综合财力,这对“三保”的保障是有积极意义的。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同时,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
三是强化库款调度。持续跟踪地方收支运行和库款保障情况,对库款紧张的地方,中央财政通过提前调度资金等方式予以适当支持。督促省级财政部门加强库款监测,增强基层库款保障能力,优先满足“三保”支出需要。
四是缓解债务压力。更大力度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关于较大规模债务限额,履行法律程序后会向社会详细说明,并继续在年度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用于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
五是加强动态监测。推动建立覆盖“三保”全过程的信息化、智能化监测体系,动态捕捉潜在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和提示,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第一,扩范围。主要有三点:一是研究完善专项债券投向清单管理,增加用作项目资本金的领域,最大限度扩大使用范围。二是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合理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
第二,强机制。研究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打通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和建设实施的有效衔接,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
第三,严管理。主要有三点:一是完善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债券资金支出监管,落实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二是健全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资产台账,分类管理项目资产,确保政府负债和项目资产平衡。三是探索专项债券提前偿还,研究建立健全偿债备付金制度,保障专项债券偿还来源。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财政部将:
一是抓紧出台改革实施方案。二是抓紧推动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财政部拟在今明两年集中推出一批条件成熟、可感可及的改革举措,特别是一些事关顶层设计的基础性制度,比如说健全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等。三是注重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在明确改革原则和方向的前提下,财政部鼓励和支持有关方面因地制宜推进改革创新,组织开展了中央部门零基预算改革试点,并拟在部分地区开展财政科学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