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日消息,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被开除党籍。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私自留存涉密文件;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跃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刘跃进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3月18日,刘跃进官宣被查,他也是全国两会闭幕后第4“虎”。
公开报道显示,刘跃进1959年1月出生,湖南宁远人,曾长期在公安禁毒领域任职,是公安部首任反恐专员,此前担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
他最早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后出任副局长。之后,刘跃进调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国家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等。
2015年12月,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出任副部长级的公安部反恐专员。同时,刘跃进也一直是国家禁毒委副主任,曾领衔侦办轰动一时的“湄公河10·5案”。
2011年10月,东南亚缅泰边境的“糯康集团”制造“湄公河10·5案”,杀害两艘货船上的13名中国船员,时任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出任专案组组长。他与老挝、缅甸、泰国等湄公河流域周边国家协调,最终将首犯糯康带回中国。2012年11月6日,糯康被判处死刑。
2014年10月,刘跃进出任公安部党委委员,兼任部长助理,次年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年底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
值得关注的是,在公安部门担任要职的刘跃进通报中出现“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的提法。而与刘跃进同一天被处理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显刚也被指“违规打探巡视消息,违规留存涉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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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作者:上官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