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20日讯(记者 赵晓雯) 日前,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要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务体系,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持续推进“双减”改革,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等。
对于目标原则,实施意见指出,紧紧围绕《决定》明确的总目标,持续深化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实施意见提出的改革任务;到二〇三五年,优化提升首都功能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机制创新更加深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动能更加强劲,民生保障政策机制更加有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率先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疏解机制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疏解非首都功能政策体系。健全央地联动疏解机制,服务保障央属标志性项目向外疏解。完善疏解激励约束政策体系,建立健全以提效、减污、降耗等为导向的产业疏解提质标准体系。完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疏解机制,合理利用高校老校区资源,统筹推动医院新老院区“增减挂钩”。健全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完善腾退空间统筹利用机制。健全疏解与承接协同的政策体系。
持续推进“双减”改革
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优化调整中小学生课间安排,丰富学生文体活动,加强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体系建设。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
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优化高校布局,推动高等教育资源提质扩容改革。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持续推进“双减”改革。统筹运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健全青少年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与培养模式,加强北京青少年创新学院建设。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健全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健全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完善慈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依法取缔非法收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健全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监管体系。
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
健全人口政策和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健全生育津贴和休假制度,强化多子女家庭住房、交通、教育等支持保障,优化母婴健康服务。完善“小小孩”照护服务政策,健全以公办幼儿园为主渠道、托育机构和社区嵌入式托育为重要依托、单位办托为有效补充的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区管理下的家庭邻里互助照护。完善差异化人口调控机制,建立人口高质量发展体检评估机制,完善与人口变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监测评估供给机制,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优化人口空间分布格局。
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标准。扩大社保基金委托投资规模,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监管体系,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扩大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积极引导群众参加个人养老金。
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完善“北京普惠健康保”。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构建医保基金立体化监管体系。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实施意见强调,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建立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健全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政策机制,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
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打造智慧健康养老新业态。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部署。加强养老服务体系统筹布局,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品牌化、连锁化发展,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深化医养融合发展。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深化“老老人”服务保障改革,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老年人的服务,推动建立全市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推动民营经济相关立法,全面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机制,完善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重大技术攻关任务,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
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发挥融资对接支持机制作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完善防范化解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
探索实行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
实施意见还强调,深化财税和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健全基本支出标准体系,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理顺市区政府间财政关系,合理划分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转移支付政策体系,完善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完善专项债券管理政策规定,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探索实行地方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落实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配合实施税收制度改革。
编审:彭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