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1958 年 11 月 6 日—1998 年 4 月)是中国 90 年代末多起重大抢劫杀人案的主凶。以下是关于他的一些具体信息:

中国十大悍匪之白宝山

一、个人经历:

- 早年经历:出生在北京,父亲在他 3 岁时病逝,后母亲改嫁,他被送到徐水老家,13 岁才返回北京。由于上学晚且与年龄小的孩子同班,自尊心受创,小学三年级辍学。16 岁在街办酱菜厂当临时工,18 岁成为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的装卸工。工作期间,因参加民兵演练射击成绩优秀,从此迷恋上打枪。

- 犯罪服刑:23 岁结婚,婚后育有一对龙凤胎。因生活负担重开始小偷小摸,1983 年因盗窃罪被判处 4 年有期徒刑,1985 年因余罪加判 11 年,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 14 年。先在北京服刑,后被遣送到新疆石河子新安监狱服刑。在狱中,他先后杀害两名狱友,但因尸体未被发现,两起案件未被发觉,他还因表现良好获得减刑 1 年。1996 年 3 月 7 日刑满释放。

二、犯罪案件:

- 北京系列案件:

- 3·31 案:1996 年 3 月 31 日深夜,他跳墙进入北京石景山高井热电厂,趁值勤哨兵范龙泽身体不适,用粗铁棍将其打昏,抢走未装子弹的“五六”式半自动步枪。

- 4·07 案:1996 年 4 月 7 日晚,在北京石景山装甲兵司令部值勤岗亭附近,他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向值勤哨兵余启明开枪,但未击中要害,抢枪未果后逃离。

- 4·08 案:1996 年 4 月 8 日晚,在逃避警方追捕时,他向拦截的三名警察连射四枪,又边打边退射击五枪后逃窜,导致三名警察被击倒,一名警察受伤。

- 4·21 案:1996 年 4 月 21 日深夜,在八一射击场,他持枪向哨兵赵长文射击,致其当场死亡,并带走一个枪套。

- 河北徐水案件:1996 年 7 月 26 日晚,他持“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潜入驻徐水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炮团弹药库哨位附近。7 月 27 日凌晨,向执勤的三名哨兵射击,造成两死一伤,并抢走“81 - 1”式自动步枪。

- 新疆案件:1997 年,他与情妇谢宗芬以及狱友吴子明在新疆多次作案。同年 8 月,在乌鲁木齐边疆宾馆抢劫商旅,夺得约 140 万元,打死 7 人、伤 5 人。

中国十大悍匪之白宝山

三、案件影响:白宝山所犯案件被公安部列为 1996 年 1 号案件、1997 年中国十大案件之首,被国际刑警组织列为 1997 年世界第三要案。2002 年,由该案改编的电视剧《中国刑侦一号案》播出后引发热议。

1997 年 9 月 5 日,白宝山在北京家中被抓捕归案。1998 年 3 月 3 日,他被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1998 年 4 月被执行枪决。白宝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和恶劣的影响,也成为中国刑侦史上的重大案例之一。